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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证简介
OFCA是香港的强制性无线认证,在香港销售的无线射频类和电信类产品需要符合其 要求和申请认证,并在产品上显示标志和认可号码。OFCA的全称为Office of the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通讯事务管理局),于2012年4月1日成立,前身为Office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 Authority(电讯管理局)。
电讯设备和工业、科学及医学设备的验证要求包括两部分,即“自愿验证计划”与“强制验证计划”。自愿验证计划,在自愿验证计划下,为电讯设备和工业、科学及医学设备申请验证属自愿性质。即使该等设备没有经验证为符合有关的技术规格,但也可在本港销售或使用。然而,制造商、供应商和经销商即使没有申请验证,也须确保本身的电讯设备和工业、科学及医学设备符合有关的技术规格。固定网络营办商可拒绝让不符合指定规格的用户室内设备接驳至其网络。此外,任何人使用或销售不符合有关H KCA规格的无线电通讯设备或工业、科学及医学设备,即违反《电讯条例》,可被捡控。强制验证计划,在强制验证计划下,为电讯设备和工业、科学及医学设备申请验证则属强制性。该等设备在香港使用或销售前,需要先行验证为符合下列某项规格:(a)相关的H KCA规格;或(b)由通讯局订明或认可的技术标准,如没有相关的HKCA规格(以下称为“类型认可准则”);或(c)等同于上列(a)或(b)的规格(以下称为“等同规格”)。
二、认证标志
三、产品范围
1.无线射频类产品
2.电信类产品
四、认证标准
参考 CE / FCC 标准,可以用CE / FCC 报告转证,也可以使用HKCA的标准
五、所需资料
1.英文说明书;
2.电路原理图;
3.发射操作描述;
4.方框图(需要标记芯片/晶振、天线位置以及频率范围);
5.BOM;
6.申请表;
7.测试报告(CNAS实验室出具的CE/FCC报告)
六、样品要求
样机4套(转证不需要样品)
七、认证流程
1.文件鉴定:
(1)审核所提交的技术规格或使用手册,以查证该电信设备是否有可能通过相应的设备鉴定;
(2)审核所提交的由其他当局签发的类型检定证书,以及相关的测试报告,以查证是否需要鉴定该设备;
(3)审核所提交的由认可测试代理商发出的测试报告,以查证是否需要鉴定该设备。
2.设备鉴定:
(1)根据认证机构按有关HKTA规格对电信设备的样本进行测试;
(2)根据认可测试代理商按有关HKTA规格或等同规格对电信设备的样本进行测试;
(3)根据其他当局按有关HKTA规格的等同规格批给电信设备的类型检定,连同相关的测试报告。
八、认证周期及有效期
认证周期为7个工作日,证书长期有效
九、标志使用规范
中国香港OFCA认证 |
·检测内容:无线 ·适用产品:无线通讯类产品 ·是否强制: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相结合 ·工厂检查:无 ·当地代理商:无 ·插头类型:无 ·电压要求:无 ·申请方式:直接申请;转证申请(**证书可转,**报告可转) ·证书持有人: ·证书有效期:长期 ·官方网站:www.ofca.gov.hk/sc/industry_focus/standards/tel_standards/telecom/index.html ·证书查询网站:app1.ofca.gov.hk/apps/cte/content/listEquip.asp?lang=C ·其他补充: |